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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巧先 我曾被非法勞教兩年,由於不接受洗腦到期不讓回家,又被接回縣洗腦班。在由謊言欺騙逼迫下,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從而犯了不該犯的錯誤。雖然在邪惡的場裡曾寫過聲明,但是總覺得當時心性不高,不夠嚴正,還是走了彎路。現嚴正聲明;我在縣洗腦班所寫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全部作廢!堅定的走好未來的每一步,在證實法的路上,勇往直前。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566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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