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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風霄 2003年4月份,公安局的人讓我去一趟,我當時沒有站在法上,用法去衡量,叫去就去了。去了它們叫按手印,由於怕心很重,主意識不強,自己明知是錯,也還是順從了邪惡,讓邪惡鑽了空子,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嚴正聲明,以往不符合大法的所為一律作廢!從現在起,我要從新做起,做好師父叫我們做的三件事,堅定地跟師父回家。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566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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