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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國平

    我於2003年1月16日被當地惡警非法綁架,2003年2月13日被非法送至勞教所勞教。在勞教所,由於自己有放不下的執著,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情,給大法抹了黑,愧對師父的慈悲苦度,自己萬分痛心。2003年8月23日我和其他三名大法弟子正念闖出了勞教所。在此,我嚴正聲明:在勞教所自己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自己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以不辜負恩師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3/56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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