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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寶田 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於1999年10月進京上訪,被政府有關部門非法送進勞教所,被非法判了三年勞教,因在迫害下和強行洗腦下,放棄了堅修大法的正念,走向邪悟,並做了違背大法的事。回家後,法輪大法的法理一直在我的腦海裡念念不忘,也一直指導我的一言一行,我一直認為只有法輪大法能救度我和眾生,我在勞教所寫的“保證、決心、揭批、悔過”等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現嚴正聲明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3/567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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