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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嘉寧 在2001年春節前夕,我和家�堛�近的同修四人共同去貼真相布標。但是,剛過正月十五,我就被抓。後來得知是其中一個同修先被抓後將我供出來的。在被關押期間收到非法起訴,後來被改判勞教。由於對同修的不滿導致我的邪悟,而且受到諸多常人心的干擾,被迫寫下了對師尊、對大法污蔑詆譭的言詞,由此換得勞教所外執行的“優待”。事後痛不慾生,感到自己的靈魂受到了奇大的玷污,正義感遭到了扼殺。現在終於能夠投奔自由國度,對曾經對師尊和大法犯下的罪行感到非常痛心。現在我每天都看明慧網,感到自己離大法越來越遠。遂發一念要彌補以前的過錯,重新做人。今後一定按照師尊和大法的要求嚴格修煉自己。在此嚴正聲明,所有我在獄中所寫的“保證書”、“決心書”等等一概作廢。我要緊跟師父教誨,重新踏上正途。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4/567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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