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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毓華 7.20後,由於派出所的高壓和自己的怕心,自己寫下了“不上京,不煉功”的保證書,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通過學習大法,自己非常後悔,現聲明全部作廢。並向師父保證:在今後揭露邪惡、講清真像中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應該做的,放下怕心,放下一切執著,走出來。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30/104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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