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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耿業民

    我在1996年有幸得法。1999年7.20以後,由於進京上訪證實法,被非法拘留,因發資料講真象,惡警非法把我關進了勞教所二年。在勞教所裡,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被邪惡者迷惑了,因此寫下了“三書”。回家後,在功友的幫助和引導下,又系統地學了師父的新經文和講法,我幡然醒悟,在迷途中終於找到了回家的路。這真是師父的慈悲啊!一個弟子都不想落下。我真是後悔莫及。在這裡我嚴正聲明:在勞教所裡所說、所寫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我要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堅定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8/56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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