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聶秀梅 2002年6月5日,我被送往勞教所,由於我身體不適,勞教所不敢收留,我當時怕留在勞教所。在惡警的逼迫下,寫了“保證書”後被帶回,7月29日我絕食出獄後,寫過一份不明確的聲明,所以未被刊登。今年5月13日我寫了一份聲明掛在了縣委大門上。今天在此聲明:我在勞教所寫下的“保證書”,絕非我意,我內心一直是不承認的,一律作廢。繼續與大法弟子一道在最後的路程中正念正行,做好我應該做的三件事。今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8/56970.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