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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文珍 我在一次邪惡警察到我家騷擾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足,正信不夠,配合了邪惡,向邪惡交了照片,按了手印,寫了簡歷。事後我認識到這是由於自己私心、情、怕心所致,我順從了邪惡的迫害,內心圖安逸,怕被邪惡帶走。這是對師尊的最大不敬,對法的最大不敬,是可恥的,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是對眾生的不負責任,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現在我嚴正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以法為師,深入學法,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堅定不移走好正法之路,捨去人間的一切貪戀和執著,時時處處以一個修煉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無漏,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9/570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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