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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廖盛軍 我於96年得法修煉。99年7.20後曾兩次上訪護法。2000年底在天安門廣場護法時被非法拘留,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在這期間做了大法弟子絕不應該做的事,內心萬分痛苦,並深深體會到“修煉是極其嚴肅的”更深內涵。對不起師尊的苦度,然而這都是平時學法不精進,沒對照法嚴格要求自己,關鍵時刻被邪魔鑽了空子,真是天大的教訓啊!在勞教所雖寫過聲明,但由於怕心和對情的執著而沒能做好。由於有重新修好的願望,解教後在同修的幫助下讀了師尊的2003年的所有講法,知道師尊仍在給機會讓我們重新做好,跌了跟頭不能光顧後悔,得趕快爬起來繼續走好。在師尊這樣的慈悲與佛恩浩蕩下,再不能失去這唯一的機會了,也不能把“聲明”當做退路,更不能把師尊的慈悲不當回事了。現嚴正聲明在所有場合寫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和所有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尊要求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和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2/572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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