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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玉蓮、劉小英 我們在2001年,因發大法資料被抓,在看守所非法關押2個月,被判一年勞教。在勞教所受盡各種迫害,因學法不深,悟性不好,被勞教所強行洗腦。在有損於大法、師父的“悔過書”上簽了字,從勞教所出來以後,今年6月又來了幾個公安叫我寫“保證書”,由於有常人的怕心,配合了邪惡,做了有損於大法和師父的事,我內心很痛苦。特嚴正聲明,以前邪惡叫我強行簽的“保證書”一律作廢,今後加緊學法,做好師父叫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5/57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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