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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伯傑 我在2001年1月5日被非法劫持到洗腦班,因當時有怕心,寫了“三書”。從洗腦班回到家七天後又被非法抓進看守所十五天,被非法勞教一年。因學法不深,在邪惡謊言欺騙、猶大的勸說、在執著心和怕心帶動下,順水推舟,按邪惡指使寫了一系列謗法、謗佛的書面“材料”,幹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也不能幹的事,對不起師尊慈悲救度。通過近兩年深入學法,我已匯入正法行列,現嚴正聲明:在洗腦班、勞教所說、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走正大法弟子的路,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6/574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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