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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洪超 我於97年得法,身心受益非淺,我從內心感謝師父的救度,是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在2001年,在獄中由於自己沒能在法上認識,為情所動,思想中出現了漏洞,被邪惡鑽了空子,給大法帶來了損失。出獄後,心�媮`是指責自己對大法不堅定,對自己不負責任,對不起師父對我的苦度,見人抬不起頭來,心�堳傶纗L,誤在那�堣ㄩ賱i。我要繼續修煉,緊跟正法進程,跟隨師父做好大法的每一件事。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書面“保證”之類的東西全部作廢!我一定堅修大法緊隨師,一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6/574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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