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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宮翠卿 在2003年7月的晚上,我和一位同修去貼真相標語被邪惡抓住,被抓時惡警給我捂著眼,兩個人使勁按著帶到鎮派出所,它們逼我說出標語是誰給的,它們4、5個人逼我按手印、照相、我不配合,我說我沒犯罪就不按、不照像,又把我送到拘留所。我們絕食絕水抗議,它們在非法提審我的時候,7、8個人三班倒的手段,顛倒黑白逼迫說邪悟、誹謗大法的話,利用株連九族連累家人逼迫我,它們又說只要按手印就送回家,在家別出去證實法了就行了。由於自己學法學得不深就按了手印,照了相。還有我村的書記領著派出所非法抄家,把所有的大法書和師父的大連講法,資料都翻走了。我心�堳傶纗L,辜負了師父的慈悲救度。我現在聲明:在被逼迫下所說、按的手印、照的相作廢。重新回到正法中來,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7/575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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