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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於清

    我是大法弟子於清。我2000年末寫的保證不進京、不煉功等。我嚴正宣佈我的保證聲明永遠作廢。是我法學的不好、修的不好還有很多執著心,所以自己被人的觀念所帶動悟錯了。自己覺得不動心表面應付公安部門,所以寫了保證。是我永遠痛悔、永遠痛悔。這是我極其對法不嚴肅、不認真、對自己絕對不負責任。是法給我生命、是師父給我一切,使我找到人生真諦。所以我堅決與法同在,放下生死和正法連在一起,溶化在法中、“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像、用慈悲去洪法與救渡世人”。勇猛精進彌補自己的過錯,起到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堅修大法心不動。我堅信大法一定能正過來,法正乾坤。師父讓我修“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中的好人,難道還有錯嗎?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不對嗎?堅修到底,我寫的保證嚴正聲明永遠作廢。

    區紀檢委關於開除我黨籍的所謂犯罪材料是錯誤的,我嚴正聲明永遠作廢。當時讓我寫保證,我沒寫。紀檢部門寫的錯誤材料讓我簽字,肯定有嚴重錯誤的地方,上報材料永遠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1.20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7/7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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