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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晶 我1996年11月得法,由於學法不深,沒有清醒的認識,在1999年7.20受到中國邪惡流氓集團的壓力下,由於怕心把大法書交了。想起此事心�堣漯飽A實在難受,還有學員替我“簽字”,而且還有過思想不正的念頭和種種怕心,玷污了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愧對恩師。明白後內心真的受到很大的強烈震動。所以我今天嚴正聲明,把所有對不起恩師的和所有不符合大法弟子稱號的事情全部作廢。今後要做名名副其實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情。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9/576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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