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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袁鳳雲 在99年7.20後,邪惡舖天蓋地壓下來時,我被抓到拘留所、派出所。他們逼我簽字,我就稀裡糊塗地簽了。現在我認識到這樣做有損大法,在我修煉路上是一個污點。今天我通過《明慧網》聲明“簽字”作廢。今後在師尊安排的這條道路上走的正,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5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9/576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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