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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瑞琴 我是99年7.20派出所和單位掛號的,在當時強大的邪惡迫害下,派出所和單位叫我交大法書,由於自己當時學法不深,為防止邪惡繼續迫害我學法煉功,我交了三本大法書(法輪大法、大法義解、瑞士講法)。後來很多交書的大法弟子都陸續寫了聲明,我當時沒寫的緣故,以為自己在2000年冒著生命危險去北京上訪,我已經走出來了。師父已知道我這顆心了,也就沒有放在心上。現在經過反覆學法後,為更好的純淨自己這顆修煉的人心,彌補我在修煉中的漏洞。因此這份晚了的聲明,我也要補上。按照師尊的要求,下決心“修得執著無一漏,苦去甘來是真福。”要交一份圓滿的合格的答卷,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0/576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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