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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大慶 我對於1999年邪惡迫害開始之後,我對自己屈於壓力,昧心寫下給派出所的所謂“保證書”等材料的行為悔恨不已!我在2002年辦理護照的時候還給檔案保管員寫下了一個“不煉法輪功”的“聲明”!我在此鄭重聲明,以前寫下的“保證書”、“不煉法輪功聲明”等材料全部作廢。同時迷途知返,重新回到修煉中來,講真象,發正念,學法實修,加倍彌補,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0/576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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