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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秀

    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作廢。我於一九九九年七、八月間,單位支部書記找我“談話”,讓我在“不出去集體煉功,不集會,不結社”等“保證書”上簽字,該“保證書”單位領導、局領導也要簽字,叫“聯保書”,迫於情面,我簽字了,街道也拿同樣的“保證書”找我,沒找到我,他們找別人給我代簽的字。隨後局黨委書記和局紀檢書記找我“談話”,我說了妥協的話。再後來大約是二零零零年初或是暑假,派出所管片的民警拿一張印好的“不去北京”的保證書,讓我簽字,我簽了。當時對於去北京,在法理上認識不清。二零零一年七月在看守所,公安局法制科的人提審我,我說我甚麼也不說甚麼也不寫。由於單位領導托關係也去了,我邪悟地覺得我被抓,給單位領導帶來了“麻煩”,為了給單位領導“面子”,當他們逼我說你還煉不煉了,我違心地說“不煉功了”。以上所作所為愧對師尊,愧對大法,悔恨這一切。現在我聲明所有不符合法的言行作廢。不管我說了甚麼,做了甚麼,學法煉功一直沒有放棄。二零零一年七月被判勞教一年,憑著正念,在師尊的呵護下,勞教所拒收,無條件釋放。二零零二年十月被抓到洗腦班。仍然是憑著正念,同室的八個人全部無條件釋放。今後我要和同修比學比修,學好法,發正念,講真相。走好最後的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1/57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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