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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龍發、孫志敏

    我98年11月修煉法輪功,老伴孫志敏也一同開始修煉,在99年大法遭到迫害時,寫了“保證書”,特別是2002年12月,因兒子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無故關押半年期間,兒子為和平抗爭絕食2個多月,身體支持不住,邪惡之徒又不放人,經托人花錢辦理,還必須有本人和父母的“三書”才放人。在逼迫下,寫了“三書”,為此特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書”及“三書”統統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1/57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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