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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鵬 我於2003年2月12日被非法綁架,同年3月8日被送往勞教所,由於放不下人的執著,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也決不能做的事。在8月23日,同幾位大法弟子正念闖出勞教所,在此,我嚴正聲明:在勞教所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堅定修煉,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1/577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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