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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卿明英

    我於98年10月份喜得大法。2001年春節前,到外鄉講真相及發真相資料。被壞人舉報。當地派出所及本係統主任6人來抄家。強行把我抓到派出所,叫我寫“保證”。我按照記錄員說的三點寫了“保證”。現在認識到這個“保證”是向邪惡妥協,是對師對法不堅定的表現。還有99年7.20後不久。有個常人問我:“你還煉沒煉?”我順口回答:“沒煉了。”2000年國慶時,正當我家有客,在灶房忙,當地派出所來2人問我時,我兒子趕緊站起來向他們說:“我媽沒煉了。”他們看有客人馬上轉身就走了。還有去年十六大期間,到北京去證實法,走到前門地下通道,2個警察盤問,搜包後,問:“你不是煉法輪功的吧!”我當時順口說了“不是”。這些都是表現出對師、對法不堅定。以上所寫、所說,以及平時有不符合法的要求的一切言行現嚴正聲明一律作廢。今後不斷修正自己,歸正自我,溶於法中,作個名符其實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2/57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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