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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鄭春茹

    我修煉大法幾年了。2000年10月的時候進京上訪,被惡警劫持回來。並把我帶的幾百多元錢騙下,說以後還給我(回來見到它叫它把錢還給我時,它說:“還想要錢?!沒門!”),惡警們帶我到我家進行非法抄家,隨後對我非法拘留43天。在拘留所裡,管教不給我行李,大冬天,我身在木板上睡了一個星期。抬胳膊都費勁,右手舉不起來,警察提審我的時候,它們叫我罵老師,我不罵,我說:“我們老師教人做好人沒錯,你罵我們老師不行。”它們看我不罵,氣急敗壞的把我帶到一個大屋子裡訓斥了一痛。讓我們看誹謗老師的錄像,還找來幾名邪悟者做我們的洗腦工作,把家�堣H找來讓我見,由於學法不深,在人心的干擾下,我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寫了“保證書”,並交700元錢的罰款,放我出來。回想起自己對師父、大法犯下的罪,終日深深的痛心。今天在此嚴正聲明:自己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重新走上正法之路。告訴世人真相,證實好大法,要多學法,堅定修煉這條路,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用正念正行走完歷史賦予我們的神聖之路。迎接法正人間的到來。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2/57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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