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黎乃玫 2000年因上京上訪及參加集體大煉功被非法拘留兩次。同年7月19日在北京天安門集體展示“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橫幅被抓,並被非法送勞教所勞動教養3年。在這持續的迫害過程中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足,沒能真正放下生死,做出過背叛師父、背叛大法的罪錯,被迫寫下罪惡的“三書”。修煉是極其嚴肅的,現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往所寫、所說的一切統統作廢。堅決回到正法修煉的行列當中,在正法中勇猛精進。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2/57760.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