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馬淑芬

    我是從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是法輪大法給了我美好的一切,修煉法輪大法後我的心理和身體都有了很大的變化,過去很多疾病都不治而癒了。在這裡我感謝偉大的師尊慈悲救度弟子。

    2000年11月一天下午,我正在家�媟F活,當地派出所兩個干警到我家進屋就翻,數十本大法書和煉功帶等被非法沒收,把我帶到派出所,問我還煉不煉,我當時很堅定地說:拘留我也煉,當晚就把我送到本縣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經濟損失1,500元。此後派出所警察經常來我家騷擾我學法煉功,我的親人替我寫過“保證書”之類的東西,我也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現在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是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對法的不堅定,給法造成負面影響,給自己的修煉道路造成障礙,是一個真修弟子所不應該做的。特此聲明所寫、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要按師父所說的去做,按法的標準要求去做,走好走正,在圓滿自己的修煉路上精進實修,作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7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3/57803.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