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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梅 我是96年得法的,2000年2月去北京正法,半路被公安局抓回來拘留,自己不認字,女兒給寫了“三保書”,自己簽了字。半個月後又跟同修去北京,半路又被公安局抓回來拘留30天。家人寫了“三保書”,自己簽了字。想到此事自己很後悔,對不起師父的苦度!在此鄭重聲明:以前向邪惡寫的“三保書”全部作廢。跟隨師父堅修大法,精進、精進。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4/579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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