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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清蘭

    在2003年6月份,由豐滿區610和江南鄉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鄉長王金和華山路派出所來到腰嶺村找到我的丈夫,問他我還煉法輪功不,家人說:她不煉了。他們說:那你就寫“三保證書”,我們好回去交差。我家人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替我寫了“三保證書”,當時由於學法時間太少,悟性上不去,沒有及時糾正這一做法,總走彎路,沒有跟上正法進程。現以嚴正聲明,無論以前我和家人所說所做所寫的一律作廢。改正錯誤,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5/57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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