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馬新軍
為了維護大法進京護法,後在勞教所所寫一切保證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10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