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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俊香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怕心重和對親人的執著,在邪惡的迫害下,自己沒有正念,頭腦不清醒,沒有按著大法的要求去做,在勞教所、分局、派出所和社區說過、寫過一些對大法不利的事,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違背了大法原則,干擾了師尊正法,我特別痛恨自己。我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標準的全部作廢!以後我一定堅修大法緊隨師。時刻把自己當做一個真正的修煉人去做一切事,加倍彌補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8/580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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