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麗茵 我於2001年4月,因堅修“真、善、忍”,被單位送到洗腦班。惡警告之:不寫“悔過書”,將判三年勞教。由於放不下親人、名利及對自由的渴望,違心地寫了“悔過書”,現在我聲明作廢。今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併發自肺腑地對天下人說:法輪大法好!別受江氏邪惡的欺騙了。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5825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