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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麗茵

    我於2001年4月,因堅修“真、善、忍”,被單位送到洗腦班。惡警告之:不寫“悔過書”,將判三年勞教。由於放不下親人、名利及對自由的渴望,違心地寫了“悔過書”,現在我聲明作廢。今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併發自肺腑地對天下人說:法輪大法好!別受江氏邪惡的欺騙了。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58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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