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興民 7.20以後,由於我曾給中辦、國辦、信訪局等寫過長達23頁的真象材料,被中辦通報市及單位和當地派出所,我上了“黑名單”。在怕心驅使下,我犯了嚴重錯誤,1、給單位公安科寫了“不修煉,不進京上訪”的“保證”。2、接受了電視台及日報記者的採訪,被利用做了邪惡們的工具。3、上交了三套大法書籍及音像材料,造下了不可彌補的重大損失。走到今天,我再也不能無視這些嚴重錯誤,故而我嚴正聲明在7.20後幾天裡所寫下的“保證書”等全部作廢。我將彌補我犯下錯誤所造成的損失,努力做好三件事。時刻用法來規範自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0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3/5833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