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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遠恆 2001年2月,我被邪惡抓進洗腦班,後被送進拘留所,因我始終不寫所謂的“保證書”,被非法關押2個月後,又被送進勞教所,進行暴力洗腦,由於經不住邪惡的殘酷折磨,我違心地寫下了“三書”,現嚴正聲明,我所寫、所說的一切有辱師父、有辱大法的東西,統統作廢。重新修煉法輪大法,挽回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堅定正法路,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3/583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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