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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康清 在2003年7月1日,我被縣鄉鎮派出所送到洗腦班。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思想中有許多後天形成的觀念和各種執著心沒去掉,被邪惡鑽了空子,在糊塗狀態下違背了大法,順應了邪惡,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我十分後悔,真是追悔莫及,現在我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寫、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決定從今以後絕不讓邪惡再鑽空子,我要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一定堅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4/583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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