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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梅 我於1998年修煉法輪功。1999年法輪功受迫害以來,我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曾多次受到騷擾、迫害、罰款、勞教;又在勞教所被強行洗腦,在巨大的折磨與壓力下,精神受到摧殘,因承受不住,違心地寫了所謂的“三書”,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統統作廢。從今以後重新走向修煉道路,回歸正法行列,彌補自己的過失,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6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9/585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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