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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翠霞 我是98年有幸得法的。因去北京護法,被公安局拘留,在邪惡的迫害下,寫了所謂的“保證”和“揭批材料”。這不是我真心想寫的,卻給大法抹了黑,我心�堭`常內疚。現在我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一切“保證”和“揭批材料”全部徹底作廢。今後我要努力學法,彌補損失,做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9/585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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