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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小女 我是一個法輪大法修煉者,也決不放下大法。在99年7月20日後的第三季度裡,在舖天蓋地的大鎮壓、大迫害下,由於當時學法不深,茫然不知所措。去北京上訪,被當地公安押回,非法拘、訊、簽字。過了一段時間,又被單位公安傳寫“保證”,當時我不去,也沒有叫別人去,但家�堣H為免事端叫兒子去了,寫了甚麼也不知道。我當時沒有堅定地主動去制止,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和不可挽回的損失,這是恥辱,也是對大法的侮辱。現聲明:在99年第三季度裡所講、所做、所寫(簽字)以及由別人代寫的甚麼“保證”等,凡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和文字資料全部作廢。並要全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0/586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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