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顏建武、代秀芳
我們名下的所有不利於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10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