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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高煥芬

    99年7月19日,在江澤民瘋狂的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時,我被強迫關押在政府部門,第二天因抓的學員太多又轉到一所學校,強迫人人過關向他們寫“保證書”,看誣陷大法的電視,無論他們怎麼說我堅決不寫,並且向他們講我學大法後不但自己身心受益,我全家及親朋好友都受益的真象,後來警察沒辦法就逼迫我兒子替我寫了一份所謂的“保證書”,但他們又認為寫的不合格,夥同派出所警察又直接一手包辦重寫一份,當初我也認為反正不是我寫的也沒當回事。但是通過最近與同修交流,使我認識到這是不對的,我必須寫出來給邪惡曝光,揭露他們的邪惡行徑,他們寫的不算數。我一定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到底,直到功成圓滿,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0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2/58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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