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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樹蘭 我2000年4月5日去上訪,被公安非法抓捕,判勞教三年。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聽信了邪悟,在勞教所被強行洗腦。現聲明,過去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語全部作廢。師父慈悲給我第二次得法的機會,我一定要珍惜,我保證,今後一定要好好學法,做好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0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5/588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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