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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曉娟 我因修煉法輪功,被兩次關進縣看守所進行迫害,第一次非法拘留長達14個月,第二次長達10個月,後又被送進洗腦班繼續進行迫害43天。在邪惡高壓迫害下,因正念不足,被邪惡鑽了空子,寫了不該寫的“四書”,說了不該說的話,後悔莫及。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自己與眾生,給大法造成很大的損失。在此,我特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自己要加倍彌補,走好每一步,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同時還要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學好法、發正念、講清真象。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0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6/589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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