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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宗利 在2003年7月25日,我的工作單位要所有的教師簽責任狀,其中有一條是“假期不得參加法輪功活動”。由於我求安逸心存在,不想暴露自己,有怕心在,有私心在,結果讓邪惡鑽了空子,沒加思索便簽字了。回家沒幾天,我意識到我修煉路上多了一個污點。現在嚴正聲明所簽“責任狀”作廢。今後堂堂正正地走大法弟子的路,不給自己、更不給大法、師父抹黑,隨師正法,完成歷史賦予的偉大使命。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6/589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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