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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慧生 在99年7.20後,不許煉功、不許學法。派出所、居委會到家中翻書。凡是大法的各種資料全部拿走,逼著簽名“今後不許煉功”。我簽的名和我做的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堅修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9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8/590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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