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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呂金珍 我98年得法,通過煉功身體特別好,知道怎樣做個好人。這樣好的功法卻被邪惡流氓集團取締了,為此我在一次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舉報,被非法關押22天,罰款近萬元,因自己學法不深,在看守所邪惡的高壓下被迫寫了“悔過書”。在此嚴正聲明我所寫的“悔過書”作廢。以後我要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跟師父走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9/591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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