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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龐金魚

    我98年底修煉法輪功,煉功第一天就出現奇蹟,腳上一個大筋疙瘩沒了,不久到澡堂洗澡750度近視鏡不見了,那天正好是晚上,我心想回不了家了,沒想到不戴眼鏡也看得見。2000年10月5日到北京正法被公安接回,送到拘留所,條子上明明寫著半月放人,半月過後卻不放,並揚言說你們法輪功是無限期的被關押。在此期間還被公安人員吊起來毆打。我所在單位到縣公安局要人,公安局向單位索要2000元,單位給了它們1萬元也不放我。兩個月後我家又花去近3000元,又讓我寫了“三書”才放我出來。三年過去了,我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現在我特此聲明,我所寫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一切作廢。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話作廢。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0/59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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