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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長秀 我從2002年4月∼2003年一年期間,由於邪惡勢力迫害,本人做了不符合大法標準要求的事,現特此聲明所寫的全部作廢。今後堅信大法,堅信師父,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0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0/591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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