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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蔣方翠 2000年6月和2003年7月,我鎮派出所兩個惡警到我家強迫我蓋手印,由於怕兒子的工作和升職受影響,怕惡警再來騷擾,兩次違心蓋了手印。事後在同修的幫助下,從法上認識到自己的常人心太重,沒有把大法和自己的修煉放在首位,這是自己學法不深,沒有去掉根本執著所致。現在特此聲明,以前簽過的名和蓋過的黑手印全部作廢。今後要堅持多學法,做好正法時期弟子的三件事,把我造成的過失補上。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0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1/592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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