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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月珍

    我是96年得法的,得法後我從點滴小事做起,時刻牢記自己是修煉“真善忍”的,可是江××流氓集團是怎樣對待修煉“真善忍”的大法弟子呢?2000年正月,我去北京上訪,要去說句公道話,邪惡把我拘留了20天,罰款1000元。2001年7月18日晚,“610”帶4人深夜闖入了我家抓我,我從平房跳下走脫了,它們沒抓到我,就去抓我的丈夫,大白天象土匪一樣到了工地,一擁而上戴上了手銬,手銬斷了,它們也不清醒,硬是把他帶到了派出所,它們用大電棍電,再問他知不知道你老婆上了哪兒去了,我丈夫說不知道,他們就好幾個人把我丈夫按在地上毒打了一頓。還強加了所謂的包庇罪名,打得他8天沒能上班。以後還不甘心,經常翻牆進家騷擾,使我丈夫和我孩子都不能正常生活。精神受到嚴重摧殘,我呼籲世人趕快清醒,停止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在2000年7月19日上午,我去洪法,被公安抓去。他們把我送到了一個賓館,到了晚上,對我開始折磨,先用手銬將我反銬,兩個人輪流的打我耳光,手打累了就用鞋打,再用掃帚打。然後四個人把我按在了地上用電棍電,當昏過去後就用涼水澆,醒了之後就用煙頭薰,用力踢腿。到我的腿肚子上坐著,把我疊在一起用椅子用力向下壓,就這樣折磨了一夜第二天送去看守所。在看守所裡,因我不配合邪惡,它們又開始打我,把我嘴打爛了,也沒問出結果。我就開始絕食,第五天強行打針,因打針打得開始發高燒,第7天他們怕出事,又把我送到其它地方。我來到這裡的時候還發著高燒,繼續絕食,它們就繼續逼我打針,還逼我罵師父,因我不罵,它們就把我拽到院子裡拖著走,說這樣能吃飯,見我不配合,6個人把我按在了床上不管死活的折磨我,把我折磨得死去活來。當時又打雷又下雨,到了深夜我聽公安接了一個電話,說一輛客車出車禍17人傷亡,我想這是天在警世人,不能迫害法輪功,心想這裡不是我要呆的地方,我要出去。我每時每刻都在發正念,求師父幫助,20天後從看守所走脫。叫孩子給送點錢來,結果被公安跟上了。9月5日,孩子也被抓去,當時孩子身上的700元錢被當眾給分了,××黨的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就這樣幹著見不得人的事。三天後,我被送到了看守所,邪惡一夥把孩子拖到了另一個地方,先是毒打再用電棍把臉都打腫了,真是慘不忍睹,沒法我只能絕食抗議,一個姓周的醫生強行一次性從鼻子插管灌食7次,用拳頭巴掌打頭,用腳踢頭,監室的犯人都看不上眼,說從來沒見過醫生這樣的行為,幾天後又把我送進了拘留所。公安、“610”的、政法委的,還有從勞教所洗腦回來的,都到拘留所輪流的對我胡說,施加壓力逼我簽字。他們知道我不配合,就寫好了“悔過書”,硬是軟硬兼施的逼我簽了字,所以走錯了路,總覺得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自從學了師父講的:“你們得走自己的路,摔了跟頭也不要緊,你知道怎麼爬起來,你知道怎麼樣珍惜你做的一切,更好地做好以後的一切。”(《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的講法》)我明白了方向,在此我嚴正聲明,在高壓下所簽的字作廢。趕快跟上正法進程,助師正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0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2/59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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