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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淑文 由於自己法學得不好,在執著心與怕心的驅使下,在強制的迫害下,違心地寫了所謂“三書”、“揭批書”等一類東西,現一直困擾著我,使我非常痛苦,這是對救度我們的師尊最大的不敬。在此我嚴正聲明,在勞教期間至2003年2月前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努力學法,加倍彌補,跟上正法的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0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2/592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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