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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魏霞 我從1999年2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自從99.7.20開始迫害以來,派出所多次迫害我,2000.10月,被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在強行迫害時,寫下“悔過書”,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統統作廢。從此否定舊勢力一切安排,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8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22/592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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